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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 农产品初加工 含不含 肉鸡的简单分割?

    发布时间:2022-09-08 17:15:57   来源:Anita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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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虽然没有对农产品初加工有更深的注释,但我认为肉鸡简单分割,不做熟食,还是应该算农产品初加工的。我的想法来源于增值税对农业产品解释,我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虽然属于不同的税种,但对于农产品的解释应该是一致的。

可以参考一下,增值税关于农产品的注释:

宗旨黄豆和花卉收入,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所得税A表中的减免所得税额如何做帐?

1. 如果是法定直接减免的,可不做会计处理.例如所得税A表税率为25%,按照过渡优惠实际税率为18%,则这部分可不做会计处理,计提时直接按18%计提.利润表里的所得税项填1000多。
2. 如果是政策性减免所得税则,先按25%计提预缴,利润表里的所得税项填2000多,减免税额需税局批准减免后才能填入申报表7行减免税额,
3.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记“所得税”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
4.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记“所得税”、“盈余公积——国家扶持资金”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
5.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属微型小企业,是直接按利润总额的20%填列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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