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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食同源的理论来自哪里?真的能治病吗?

    发布时间:2022-11-28 15:43:33   来源:Anita   

唐朝时期的《黄帝内经太素》一书中写道:“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出“药食同源”的思想。


“药食同源”是说中药与食物是同时起源的。《淮南子・修务训》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可见神农时代药与食不分,无毒者可救,有毒者当避。

随着经验的积累,药食才开始分化。在使用火后,人们开始食熟食,烹调加工技术才逐渐发展起来。在食与药开始分化的同时,食疗与药疗也逐渐区分。

《内经》对食疗有非常卓越的理论,如 “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 ,这可称为最早的食疗原则。

由此可见,在中医药学的传统之中,论药与食的关系是既有同处,亦有异处。但从发展过程来看,远古时代是同源的,后经几千年的发展,药食分化,若再往今后的前景看,也可能返朴归真,以食为药,以食代药。

药食同源理论

中国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这一理论认为: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同样能够防治疾病。在古代原始 社会 中,人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发现了各种食物和药物的性味和功效,认识到许多食物可以药用,许多药物也可以食用,两者之间很难严格区分。这就是“药食同源”理论的基础,也是食物疗法的基础。



中医药学还有一种中药的概念是:所有的动植物、矿物质等也都是属于中药的范畴,中药是一个非常大的药物概念。凡是中药,都可以食用,只不过是一个用量上的差异而已,也就是说法:毒性作用大的食用量小,而毒性作用小的食用量大。因此严格地说,在中医药中,药物和食物是不分的,是相对而言的:药物也是食物,而食物也是药物;食物的副作用小,而药物的副作用大。这就是“药食同源”的另一种含义。

中药与食物的关系

中药与食物的关系是――药食同源。大家知道,中医治病最主要的手段是中药和针灸。中药多属天然药物,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而可供人类饮食的食物,同样来源于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及部分矿物质,因此,中药和食物的来源是相同的。有些东西,只能用来治病,就称为药物,有些东西只能作饮食之用,就称为饮食物。

但其中的大部分东西,既有治病的作用,同样也能当作饮食之用,叫做药食两用。由于它们都有治病的功能,所以药物和食物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的。比如橘子、粳米、赤小豆、龙眼肉、山楂、乌梅、核桃、杏仁、饴糖、花椒、小茴香、桂皮、砂仁、南瓜子、蜂蜜等等,它们既属于中药,有良好的治病疗效,又是大家经常吃的富有营养的可口食品。知道了中药和饮食物的来源和作用以及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我们就不难理解药食同源的说法了。

如何正确看待药食同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食品 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可供食用的普通食品,另一方面则是“药食两用物品”。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 药品 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那么,药食同源该如何看待呢?

食物主要是提供营养且无毒,药物主要是用于治病,食物性质平和,药物则性味相对厚重猛烈,因而 食物的“治疗”作用主要体现在“食养”和“食疗”两个方面, 这些既是药物又是食品的物品常具有补益作用,尤其用于保健和预防疾病的方面。

食养 是依据个人体质,科学严谨的搭配食材,从而起到 养生 保健的作用。在疾病初起和渐消期时,可合理运用食养理论,扶正以驱邪。

食疗 则是以中医学辨证论治和整体观念为基础,将食物作为药物,运用方剂学原理施治。

“药食同源”是祖国医药宝库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药食两用”是今后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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