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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养猪中行是否可以贷款,最少可以贷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2-12-30 05:39:06   来源:Anita   

一、农民养猪中行是否可以贷款,最少可以贷多少钱?

1、“中国银行•益农贷”限额:

(1)用于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涉农产业链相关行业的贷款限额: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各分行对于个人投资经营贷款的业务限额,若需超过规定的业务限额叙做贷款的,应报总行个人金融总部,就单笔贷款或某一子产品可否扩大单笔业务限额进行审批;

(2)用于农用机械贷款的贷款限额:原则上不超过所购农用机械价格的50%,与总行签署合作协议或授权一级分行签署合作协议的农用机械贷款抵押成数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但最高不超过70%。

2、“中国银行•益农贷”贷款种类:

按不同的产业链细分,“中国银行•益农贷”暂时下设五个发展方向,分别为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农用机械行业、涉农产业链相关行业。

(1)个人种植业经营贷款:

个人种植业经营贷款是向从事种植业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业器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贷款。其中,种植业是指通过人工栽培农作物而取得农产品的产业,主要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绿肥作物,以及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通常指粮、棉、油、糖、麻、丝、烟、茶、果、药、花卉等作物的生产。

(2)个人畜牧养殖业经营贷款:

个人畜牧养殖业经营贷款是向从事养殖业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种苗、饲料、养殖设施、机械设备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贷款。其中,养殖业包括养猪业、养禽业(养鸡业、养鸭业、养鹅业、养鸽业等)、养牛业(养奶牛业、养肉牛业等)、养马业、养羊业(养绵羊业、养山羊业)、养蚕业、养蜂业、水产养殖业、以及特种经济动物养殖业(提供毛皮为主的如狐、貂、獭、麝鼠等毛皮动物;提供药材为主的如鹿、麝、熊、鳖、乌骨鸡、鸽等药用动物;提供肉品为主的鹌鹑、牛蛙、番鸭、鸵鸟、肉鸽等肉用动物;玩赏动物、狩猎动物、蛋用禽类动物、特种用途动物等)。

(3)个人林业经营贷款:

个人林业经营贷款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银行接受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等森林资源资产作抵押,向个体经营户发放的用于其投资经营的贷款。其中,法律允许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是指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国统一标准的林权证书,且无山林权属纠纷的用材林、经济林的林木所有权及其林地使用权。

(4)个人农用机械贷款:

个人农用机械贷款是指向从事种植业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农用机械的贷款。其中,农用机械包括大型农业自走式作业机械、田间作业机械、粮食及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获、加工处理机械等。

(5)个人涉农产业链经营贷款:

个人涉农产业链经营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收购和加工农、林、牧、渔等行业产品及副产品的周转贷款。

因各地区业务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二、我是农村人,想开个中草药店,能否去邮政储蓄贷款?

现在邮政储蓄的确开通了个人金融部,是给个人或企业贷款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邮政储蓄是有这个部门

你只要注意下,在邮政储蓄后面有“银行”两个字的,即为有办理贷款的

三、有中药村种植专业合作社能不能代款

可以的

具体的要咨询你当地的合作社相关规定

提交相应的材料

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拿到款项了

四、普惠三农政策?

、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单位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推动涉农产业发展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

(二)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

(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饲料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

(五)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六)销售农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七)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八)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九)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十二)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十三)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四)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1.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2.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十五)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十六)对个人、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四)提供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