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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的种类

    发布时间:2022-07-15 14:20:24   来源:Anita   

中草药的种类很多,根据近年的初步统计,总数约在八千种左右,常用中草药亦有700种左右。如此繁多的种类必须按照一定的系统,分门别类,才便于学习、研究和应用。药物分类的方法是根据人们对于药物认识的逐渐深化而不断发展的。例如中国最早的药书——《神农本草经》把当时常用的365种药物按照毒性强弱和用药目的不同分成上、中、下三品:上品是延年益寿药,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中品是防病补虚药,有毒无毒,根据用量用法而定;下品是治病愈疾的药物,多有毒性,不可久服。这种分类方法简单而粗糙,其中有些药物的分类也不一定恰当。但当时,可能在避免因用错药物而中毒的问题上是起到了一定作用的。梁代陶弘景编《本草经集注》时,增药365种,分为玉石、草、木、果菜、米食、有名未用六类,每类又各分上、中、下三品,这是根据药物自然属性进行分类的开端,但仍较粗糙。直到明代李时珍编《本草纲目》一书,分类方法始有重大的发展。他采用了根据以前本草的分类方法略加修改,把药物分为水、火、土、石、草、谷、菜、果、木、器、虫、鳞、介、禽、兽、人等十六部外,又把各部的药物按照其生态及性质分为六十类。例如草部分为山草、芳草、隰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杂草等。而且他还往往把亲缘相近或相同科属的植物排列在一起,例如草部之四、隰草类中的53种药物中,有21种属于菊科,而且其中10种是连排在一起的。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药材原植物(或动物)的辨认与采收,对于澄清当时许多药材的混乱情况起了很大作用。现代记载中草药的教科书所采用的分类方法,根据其目的与重点而有不同,主要有下列四种:

1.按药物功能分类——如解毒药、清热药、理气药、活血化瘀药等。

2.按药用部分分类——如根类、叶类、花类、皮类等。

3.按有效成分分类——如含生物碱的中草药、含挥发油的中草药、含甙类的中草药等。

4.按自然属性和亲缘关系分类——先把中草药分为植物药、动物药和矿物药。动植物药材再根据其原植物原动物的亲缘关系来分类和排列次序。如麻黄科、木兰科、毛莨科等等。

中药的分类方法有哪些

中药一般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根据药物的来源分类:植物类;动物类;矿物类;其它。二是根据药物的功效分类:解表类;泻下(润下)类;利尿逐水类;清热类;祛风湿类;祛寒类;芬香化湿类;理气类;理血类;补养类;消导类;芳香开窍类安神类;平肝熄风类;固涩类;止咳平喘类;驱虫类。

植物的分类和药用价值

药用植物种类繁多,其药用部分各不相同,全部入药的,如:益母草、夏枯草等;部分入药的,如:人参、曼陀罗、射干、桔梗、满山红等;需提炼后入药的,如:金鸡纳霜等。在中国古代,《神农本草经》把药物按效用分为上、中、下三品。《神农本草经集注》中除沿用三品分类外,又创造了按药物属性分为草木部、果部、菜部、米谷部的方法。《本草纲目》中采用了自然属性分类法,将所收药物分为16纲60类,并以生理生态条件为依据,将草类药分为山草、芳草、隰草、毒草、蔓草、石草、苔类等。这是中国古代最完备的分类系统。
  医学上一般按药物性能和药理作用分类,中医学常按药物性能分为解表药、清热药、祛风湿药、理气药、补虚药等类别;现代医学常按药理作用分为镇静药、镇痛药、强心药、抗癌药等。药用植物学按植物系统分类,则可反映药用植物的亲缘关系,以利形态解剖和成分等方面的研究。中药鉴定学、药用植物栽培学常按药用部分分类,分为根、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全草等类,便于药材特征的鉴别和掌握其栽培特点。
  植物的化学成分较复杂,有些成分是植物所共有的,如纤维素、蛋白质、油脂、淀粉、糖类、色素等;有些成分仅是某些植物所特有的,如生物碱类、甙类、挥发油、有机酸、鞣质等。
  各类化学成分均具有一定的特性,一般可由药材的外观、色、嗅、味等作为初步检查判断的手段之一。如药材样品折断后,断面不油点或挤压后有油迹者,多含油脂或挥发油;有粉层的多含淀粉、糖类;嗅之有特殊气味者,大多含有挥发油、香豆精、内酯;有甜奈者多含糖类;味若者大多含生物碱、甙类、苦味质;味酸者含有有机酸;味涩者多含有鞣质等等。 植物分类的方法 一人为分类方法 是人们按照自己的方便或按植物的用途,选择植物一个或几个特征作为标准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人为标准顺序排成分类系统。 二自然分类方法 以植物的亲疏程度作为分类的标准。按照生物进化的观点,植物由于来自共同祖先而具有相似的遗传性,表现出形态、结构、习性等方面的相似。因此,根据植物相同点的多少就可判断它们之间亲缘上亲疏程度。这种根据亲缘关系进行分类的方法是自然分类方法。 被子植物的分类主要依据各种器官的形态特征,尤其是生殖器官的形态特征,因为花果的形态比较稳定,不易因环境的改变而产生变异。 二、植物的分类单位 依范围大小和等级高低,植物分类的各级单位依次是界、门、纲、目、科、属、种。每个等级内如果种繁多还可细分一个或二个次等级,如亚门、亚纲、亚目、亚科等。种以下可有亚种、变种和变型。 种是分类学上的基本单位,同种植物的个体起源于共同的祖先,具有相似的形态特征,能自然交配产生遗传性相似的后代,要求相同的生态环境条件,有一定的自然分布区。品种不是分类单位,不存在于野生植物中,是栽培学上的用法,相当于变种或变型。 在分类上,亲缘相近的种归类为属,相近的属归类为科,相近的科归类为目,以此上推直至把所有植物归类为植物界。